营口市工商局部署2018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营口市工商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质量,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到位,日前,市工商局根据《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营政发[2017]11号)文件要求,发布通知,部署工作,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2018年,全局将以《营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办法(试行)》(营工商发〔2017〕105号)文件第四条为依据,重点审查以市局名义制定出台的包含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可能影响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同时以市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分局为单位,对制定出台的涉及市场准入和退出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增量审查及存量清理工作。
增量审查工作是指从2018年1月1日起,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基本流程开展工作,即对以市局名义制定出台的可能影响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起草部门应当按照审查流程,在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同时,交由市局公平交易执法科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逐步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流程。
存量清理工作将分批、分阶段地开展,对已经制定出台的可能影响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起草部门、市局公平交易执法科应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有序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相关规定和做法。清理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18年1月1日至5月31日,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清理2016年、2015年制定发布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及措施;第二阶段从2018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清理2014年、2013年制定发布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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